李希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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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所处时代 清代
  • 《见说》
    见说妖星犯斗躔,苍黄已似永嘉年。巫阳始信天真醉,精卫初无海可填。儿戏干戈军灞上,夜来烽火照甘泉。小臣剩有平边策,祗换东郊种树篇。
  • 《两马行》
    君马玄黄我马白,我往日南君漠北。颜色不同心事殊,况有山川能间隔。鸡鸣钟动灯荧荧,闻君被洒仍未醒。明珠为泪金作心,持以赠君君不应。
  • 《怀古》
    试向高阳访酒徒,经过邺下问黄须。相逢意气从牛饮,要遣功名到狗屠。废苑呼鹰花未落,繁台射雁草先枯。沼吴霸越寻常事,已办扁舟向五湖。
  • 《论诗绝句四十首 其二十五 后村》
    杨柳东门逼岁寒,刘郎桃树怕重看。谁知辇下张光弼,不惹风波到牡丹。
  • 《故宫》
    故宫双阙倚斜晖,雉扇凄凉事已非。城草渐随乌尾长,陌花留送翠翘归。黄金海舶倾车出,赤羽梁园夹道飞。搜括岂知民力尽,年来江左已无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