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不得其应处之所。
2.谓无存身之地。
3.失宜;失当。
谓不得其应处之所。
《左传·哀公十六年》:“失志为昏,失所为愆。” 唐 韩愈 《与华州李尚书书》:“ 华州 虽实百郡之首,重於藩维,然閤下居之,则为失所。” 明 田艺蘅 《留青日札·王烈女》:“ 王氏 者, 山东 人,家贫,八岁货与 淮安 倡家,及长即知处身失所。”
谓无存身之地。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彊弱相陵,元元失所。”《三国志·魏志·何夔传》:“自丧乱以来,民人失所。”
失宜;失当。
晋 袁宏 《后汉纪·灵帝纪下》:“己未詔曰:‘顷选举失所,多非其人。’”《旧唐书·李元紘传》:“户部侍郎 杨瑒 、 白知慎 坐支度失所,皆出为刺史。”
无处安身。
《文选.李陵.与苏武诗三首之一》:「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三国志.卷一二.魏书.何夔传》:「自丧乱以来,民人失所。」失宜、失当。《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紘传》:「户部侍郎杨瑒、白知慎坐支度失所,皆出为剌史。」《儒林外史.第五四回》:「今表兄荣任闽中,贤昆玉同去,愚表弟倒觉失所了。」
失所,汉语词汇。注音:shī suǒ指失去安身之处。见《左传·哀公十六年》:“失志为昏,失所为愆。”
1.丢掉:遗~。丧~。
2.找不着:迷~路径。
3.违背:~信。~约。
4.没有把握住:~手。~足。
5.没有达到目的:~意。~望。
6.改变常态:~色。~神。
7.错误:过~。千虑一~。
1.处所:场~。住~。各得其~。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指挥~。招待~。
4.a)用于房屋:这~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医院。两~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认识的人。大家~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能。闻~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