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告(上下结构) 诀(左右结构)
1.告别。
告别。
唐 薛用弱 《集异记·李佐文》:“今夕将适他门,故来夫女之瘞告诀耳。”
击贼笏,典故名,典出《旧唐书》卷一百二十八〈段秀实列传〉。唐德宗时,朱泚谋反,召段秀实议事, 秀实 以笏击泚,大骂,被杀。后以“击贼笏”为称颂忠贞或正气凛然的典实。
1.把事情向人陈述、解说:~诉。~知。广~。报~。通~。忠~。
2.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控诉:~状。到法院去~他。
3.为了某事而请求:~假。~贷。
4.表明:~辞。自~奋勇。
5.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成。~罄。~一段落。事情已~结束。
6.姓。
1.就事物的主要内容编成顺口押韵的容易记忆的词句:口~。歌~。
2.方法;窍门:秘~。妙~。
3.分别(多指不再相见):~别。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