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有几种不同性质的没收(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指把犯罪者或违反禁令者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
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 吴晗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 于谦 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供给边军开支。” 赵树理 《张来兴》:“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 何老大 的‘何家花园’改建的。”
指以权势或其他卑劣手段夺取或窃取他人的财物。
鲁迅 《书信集·致曹靖华》:“木刻那边并无新的寄来,寄纸去则被没收,且因经济关系,只能暂停印行。” 茅盾 《大鼻子的故事》:“人家当他朋友似的托付他的,他倒不好意思全盘没收。”
1.无;没有:屋里~人。我~铅笔。
2.副词。未;未曾:~红。~来过。
1.沉下去:沉~。淹~。
2.漫过;高过:水深~顶。积雪~膝。
3.隐藏:出~无常。
4.把财物充公:~收。
5.完了;终结:~世(终身)。~齿(一辈子)。
6.同“殁”:病~。
1.把外面的事物拿到里面;把摊开的或分散的事物聚拢:~拾。~藏。~集。~篷。衣裳~进来了没有?
2.取自己有权取的东西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回。~复。~税。没~。~归国有。
3.获得(经济利益):~入。~益。~支。
4.收获;收割:~成。秋~。麦~。今年早稻~得多。
5.接;接受;容纳:~报。~留。~容。~礼物。~徒弟。
6.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心。我的心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简直~不住了。
7.逮捕; 拘禁:~监。
8.结束; 停止(工作):~工。~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