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召(上下结构) 雇(半包围结构)
1.唐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
唐 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
《新唐书·食货志二》:“復有‘进奉’、‘宣索’之名,改科役曰‘召雇’,率配曰‘和市’,以巧避微文,比 大历 之数再倍。”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
1.召唤:~集。他已被上级~回北京。
2.姓。
3.寺庙(多用于地名):乌审~。罗布~(都在内蒙古)。[蒙]
1.周朝国名,在今陕西凤翔一带。
1.出钱请人做事:~保姆。
2.被人雇佣:~员。
3.付一定的报酬让人驾车、船等给自己服务:~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