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谓身﹑口﹑意三业所造之罪。亦泛指应受恶报的罪孽。
佛教语。谓身、口、意三业所造之罪。亦泛指应受恶报的罪孽。
《法华经·化城喻品》:“罪业因缘故,失乐及乐想。” 宋 延寿 《宗镜录》卷七八:“彼地狱中,受苦众生,所有罪业,依本心作,还在心中,不离於心。”《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现形》:“奈何骨肉分离,母子夫妻,俱不相认;不知前生作何罪业,受此恶报。” 许地山 《缀网劳蛛·商人妇》:“她母亲苦待她倒罢了,还要说她前生的罪业深重,非得叫她辛苦,来生就不能超脱。”
罪孽。
《西游记.第一三回》:「今幸得圣僧,念了经卷,消了我的罪业,阎王差人送我上中华富地,长者人家托生去了。」《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五》:「不知作了什么罪业?今朝如此果报得没下梢。」
本义为犯法的行为,引申为“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刑罚”、“苦难,痛苦”。
1.作恶或犯法的行为:犯~。
2.过失;错误:此天之亡我,非战之~也。——《史记》。
3.苦难;祸殃:受~;~殃。
4.刑罚:墨~五百,劓~五百…杀~五百。——《汉书·刑法志》。
5.归罪于:禹、汤~己,其兴也悖焉。——《左传·庄公十一年》。
6.惩罚;治罪:过不~,无功受赏,虽亡不变亦可乎?——《韩非子·五蠹》
1.行业:工~。农~。林~。畜牧~。饮食~。各行各~。
2.职业:就~。转~。~余。无~。
3.学业:肄~。修~。毕~。结~。
4.事业:功~。创~。~绩。
5.产业;财产:家~。~主。
6.从事(某种行业):~农。~商。
7.姓。
8.佛教徒称一切行为、言语、思想为业,分别叫做身业、口业、意业,合称三业,包括善恶两面,一般专指恶业。
9.已经:~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