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名分。
2.固定的名分。
3.宿命论谓人事均由命运前定,人力难以改变,称为"定分"。
确定名分。
《荀子·非十二子》:“终日言成文典,反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后汉书·邓骘传》:“常母子兄弟,内相勑厉,冀以端慤畏慎,一心奉戴,上全天恩,下完性命。刻骨定分,有死无二。终不敢横受爵土,以增罪累。” 郭沫若 《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可见定分是这一派的重要主张, 慎到 与 彭蒙 为一类是很有根据的。”
固定的名分。
《新唐书·郁林王恪传》:“吾於 恪 岂不欲常见之?但令早有定分,使外作藩屏。”《四游记·铁拐大怒洞宾》:“天下有大数,岂得妄为!华夷有定分,何得相犯!”
宿命论谓人事均由命运前定,人力难以改变,称为“定分”。
晋 欧阳建 《临终诗》:“真伪因事显,人情难豫观。穷达有定分,慷慨復何难!”《宋书·顾顗之传》:“ 顗之 常谓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 唐 吴兢 《乐府古题要解·鸟生八九子》:“言寿命各有定分,死生何叹前后也。”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六:“ 粤 东诸生 谢启祚 ,年九十八,犹入秋闈。以年例当早邀恩赐,大吏每列其名,輒力却之曰:‘科名,定分也,老手未頽,安见此生不为耆儒一吐气。’”
人生命分有定,富贵不能强求。
《三国演义.第二三回》:「君臣各有定分。嵩今事将军,虽赴汤蹈火,一唯所命。」也作「分定」。
定分 :1.确定名分。《明熹宗实录》卷三十三:“登州巡抚袁可立上言:‘李珲袭爵外藩已十五年,于兹矣倧即系亲派,则该国之臣也。君臣既有定分,冠履岂容倒置。即珲果不道,亦宜听大妃具奏,待中国更置。’”2.固定的名分。3.宿命论谓人事均由命运前定,人力难以改变,称为"定分"。
1.平静;稳定:立~。坐~。心神不~。
2.固定;使固定:~影。~睛。手表坏了,表针~住不动了。
3.决定;使确定:商~。~计划。开会时间~在明天上午。
4.已经确定的;不改变的:~理。~论。~局。
5.规定的:~量。~时。~期。
6.约定:~酒席。
7.必定;一定:~可取得胜利。
8.姓。
1.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4.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辨别:区~。~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3.料想:“自~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