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
2.匹配,与……结成配偶。
3.对偶的文体。
配偶。
《清史稿·礼志十一》:“廷臣奏言:‘后虽儷体,礼统所尊;升殿视朝,事关典制。’”
匹配,与……结成配偶。
明 张居正 《两宫尊号疏》:“恭惟圣母皇后,儷体先帝,表正宫闈。”
对偶的文体。
章炳麟 《文学说例》:“虽然,儷体为用,固由意有殊条,辞须翕闢,孑句无施,势不可已。”
配偶。
《清史稿·礼志十一》:“廷臣奏言:‘后虽俪体,礼统所尊;升殿视朝,事关典制。’”
匹配,与……结成配偶。
明·张居正《两宫尊号疏》:“恭惟圣母皇后,俪体先帝,表正宫闱。”
对偶的文体。
章炳麟《文学说例》:“虽然,俪体为用,固由意有殊条,辞须翕辟,孑句无施,势不可已。”
1.并列的;对偶的:~句(对偶句)。
2.指夫妇:~影(称别人夫妇合影)。伉~。
1.人、动物的全身:身~。~重。~温。~质。~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能。~貌。~魄(体格和精力)。~育。~无完肤。
2.身体的一部分:四~。五~投地。
3.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主~。群~。
4.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液~。~积。
5.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文章的体裁,如“骚~”、“骈~”、“旧~诗”)。字~。
6.事物的格局、规矩:~系。~制。
7.亲身经验、领悟:~知(亲自查知)。~味。身~力行(xíng)。
8.设身处地为人着想:~谅。~贴。~恤。
9.与“用”相对。“体”与“用”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指“本体”和“作用”。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
〔~己〕a.家庭成员个人的私蓄的财物;b.亲近的,如“~己话”,亦作“梯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