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奉大夫。
2.事奉君主。
3.犹言事情的主要决策者,谋划者。
4.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5.指一般民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
事奉大夫。
《左传·襄公十九年》:“ 宣子 盥而抚之曰:‘事 吴 ,敢不如事主!’” 杜预 注:“大夫称主。”
事奉君主。
汉 禰衡 《鹦鹉赋》:“女辞家而适人,臣出身而事主。” 唐 杜甫 《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诗:“事主非无禄,浮生即有涯。”
犹言事情的主要决策者,谋划者。
《晋书·何无忌传》:“ 无忌 曰:‘ 桓氏 强盛,其可图乎?’ 毅 ( 刘毅 )曰:‘天下自有强弱,虽强易弱,正患事主难得耳!’”《太平广记》卷一二九引《冥报志·王范妾》:“ 王范 既为事主,当先杀之。”
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元 王恽 《玉堂嘉话》卷七:“ 遗山 ( 元遗山 )尝与 张噥斋 论文。见有窃用前人辞意而復加雌黄者, 遗山 曰:‘既盗其物,又伤事主,可乎?’”《元史·成宗纪二》:“詔强盗姦伤事主者,首从悉诛;不伤事主,止诛为首者,从者刺配,再犯亦诛。” 清 沉德潜 《百一诗》之四:“事主诉县官,县官不愿闻。”
指一般民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
赵树理 《李家庄的变迁》一:“村里人有了事是请社首说理。说的时候不论是社首、原被事主、证人、庙管、帮忙,每人吃一斤烙饼,赶到说完了,原被事主,有理的摊四成,没理的摊六成。”
侍奉君主。
汉.祢衡〈鹦鹉赋〉:「女辞家而适人,臣出身而事主。」唐.杜甫〈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诗五首之四:「事主非无禄,浮生即有涯。」主持事务者。《晋书.卷八五.何无忌传》:「天下自有强弱,虽强易弱,正患事主难得耳!」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元史.卷一九.成宗本纪二》:「诏强盗奸伤事主者,首从悉诛。 」
法律案件的主体,或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造句】根据事主的描述,歹徒共有三人。
事主,指事情的主谋;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见清 沈德潜《百一诗》之四:“事主诉县官,县官不愿闻。”
1.事情:国~。公~。
2.事故:出~。平安无~。
3.职业:谋~。
4.关系;责任:回去吧,没有你的~了。
5.从事:大~宣传。
6.侍奉;伺候:~亲。不~王侯。
1.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预示:早霞~雨。
7.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