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谒(左右结构) 禁(上下结构)
1.禁止接见请托者之条令。
禁止接见请托者之条令。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二:“ 皇祐 、 嘉祐 中,未有謁禁,士人多驰騖请託,而法官尤甚。” 宋 赵昇 《朝野类要·杂制》:“百司门首謁禁者,不许接客也。若大理寺官,则又加禁謁及亦不许出謁也。” 清 俞樾 《茶香室丛钞·禁谒》:“按此条似謁禁、禁謁有别。謁禁者,人来謁见则有禁。禁謁者,禁其謁人也。今京官官都察院,輒署门曰:‘文武官员,私宅免见。’似謁禁之遗制。”
1.进见:拜~。~见。
2.到陵墓致敬:~中山陵。
1.明令取消;制止:严~走私。
2.拘押:监~。
3.法律或习惯所不允许的事:犯~。违~物品。
4.皇帝的住处:宫~。紫~城。
1.受得住;耐(用):~得起考验。这件衣服~穿。
2.忍住:不~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