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结婚。
婚姻效力消失,而再与他人结婚者,称为「再婚」。
再婚(zàihūn,英文:):再次结婚。再婚在我国经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汉(行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袭前朝,言论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明代(较唐代更为宽松)、清代(妇女改嫁要受到强大的宗族阻力,法规也有刑法的规定)至国民时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的发展。
1.表示已经重复的动作用“又”,表示将要重复的动作用“再”:这部书前几天我又读了一遍,以后有时间我还要~读一遍。b)表示更加:高点儿,~高点儿。~多一点儿就好了。c)表示如果继续下去就会怎样:学习~不努力,就得留级了。离开车只剩半个钟头了,~不走可赶不上了。d)表示即使继续下去也不会怎样:你~解释,他也不会同意的。e)表示一个动作发生在另一个动作结束之后:咱们看完了这个节目~走。你把材料整理好~动笔。f)表示另外有所补充:~则。~不然。院子里种着迎春、牡丹、海棠、石榴,~就是玫瑰和月季。
2.再继续;再出现:青春不~。良机难~。
3.姓。
1.男女经过合法手续结为夫妻:未~。
2.婚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