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不(单一结构) 屑(半包围结构) 置(上下结构) 辩(左中右结构)
认为不值得分辩。
认为不值得争辩〖解释〗1.不屑:不值得,表示轻视态度; 2. 没有什么可以争辩的出处鲁迅《孔乙己》:“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表示疑问、未定。同「否」。
1.碎末:铁~。木~。冰~。
2.琐碎:琐~。
3.认为值得(做):不~一顾。
1.搁;放:安~。搁~。漠然~之。~之不理。~诸脑后。
2.设立;布置:装~。设~。
3.购置:添~。~一些用具。
争论;说明是非、真假: 能言善~。 不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