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法律名词。
与财产权对立。即依附于人之身体或地位而发生之权利也。有二:人格权,以一个人之资格而有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凡为人类均享有此权利,故一称天赋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自由权、姓名权等皆属之。@@@@@身份权,以亲族之一人之资格而有之权利,如亲权是。
1.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男~。女~。~们。~类。
2.每人;一般人:~手一册。~所共知。
3.指成年人:长大成~。
4.指某种人:工~。军~。主~。介绍~。
5.别人:~云亦云。待~诚恳。
6.指人的品质、性格或名誉:丢~。这个同志~很好。他~老实。
7.指人的身体或意识:这两天~不大舒服。送到医院~已经昏迷过去了。
8.指人手、 人才:~浮于事。我们这里正缺~。
9.(Rén)姓。
1.身体:~上。转过~去。~高五尺。翻了一个~。
2.指生命:奋不顾~。
3.自己;本身:以~作则。~先士卒。~临其境。~为领导,当然应该走在群众的前面。
4.人的品格和修养:修~。立~处世。
5.物体的中部或主要部分:车~。河~。船~。机~。
6.用于衣服:换了~衣裳。做两~儿制服。
1.秤锤。
2.权衡:~其轻重。
3.权力:当~。有职有~。掌握大~。生杀予夺之~。
4.权利:人~。公民~。选举~。发言~。
5.有利的形势:主动~。制空~。
6.权变;权宜:~诈。~谋。通~达变。
7.权且;姑且:~充。死马~当活马医。
8.又同“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