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俸(左右结构) 余(上下结构)
1.俸禄所馀。
俸禄所馀。
《新唐书·冯元淑传》:“与奴僕日一食,马日一秣,所至不挈妻子,斥俸餘以给贫穷。” 宋 范成大 《廛居久不见山或劝作小楼以助登览》诗:“俸餘强弩末,家事空囊涩。”
俸禄所余也。
《唐书·缝元淑传》:「斥俸余以给贫穷。」
旧指官员 等所得的薪金:薪~。~禄。
1.剩下来的;多余的:~粮。
2.零数:十~人。一斤~。
3.文言人称代词。我。
4.“餘”,另见“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