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谓不分妻妾,引申为和妻子处于同等地位的妾。
原谓不分妻妾,引申为和妻子处于同等地位的妾。
《醒世姻缘传》第七七回:“ 狄希陈 在京开当舖,娶两头大,接了 调羹 母子到京,与 童奶奶 一伙同住,众人相约只要瞒哄 素姐 一人。”《荡寇志》第九六回:“就是 戴春 平日的帮閒闻知此事,也不过道 纪二 瞒着他们,引诱东家娶了个两头大,心怀妒嫉而已。”
吴语。指不与正妻同居一处的妾。
《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五》:「这个朝奉,只在扬州开当中,大孺人自在徽州家里,今讨去做二孺人,住在扬州当中,是两头大的,好不受用!」
1.“两”和“二”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一般都可用,但如“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便。~可。~全其美。~相情愿。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4.姓。
5.质量或重量单位,10钱等于1两,旧制16两等于1斤,1两合31.25克;后改为10市两等于1市斤,1两合50克。
1.人身最上部或动物最前部长着口、鼻、眼等器官的部分。
2.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剃~。梳~。平~。分~。你的脸形留这种~不合适。
3.物体的顶端或末梢:山~。笔~儿。中间粗,两~儿细。
4.事情的起点或终点:话~儿。提个~儿。这种日子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儿啊!
5.物品的残余部分:布~儿。蜡~儿。铅笔~儿。
6.头目:李~儿。他是这一帮人的~儿。
7.方面:他们是一~儿的。心挂两~。
8.第一:~等。~号。
9.领头的;次序居先的:~车。~马。~羊。
10.姓。
1.(~儿)名词后缀。 a)接于名词性词根:木~。石~。骨~。舌~。罐~。苗~。b)接于动词词根:念~。扣~。饶~。嚼~儿。看~儿。听~儿。c)接于形容词词根:准~。甜~儿。
2.方位词后缀:上~。下~。前~。后~。里~。外~。
本义是容量、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年龄等方面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的对象,与“小”相对,后引申出“范围程度深广”、“年辈较长”、“再”等意义,又作为敬词来使用。
用于某些专称, 如“大夫”、“大王”。用同“代”,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