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予(单一结构) 赐(左右结构)
1.予告和赐告。
予告和赐告。
《汉书·冯野王传》:“吏二千石告,过 长安 謁,不分别予赐。”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予,予告也;赐,赐告也。”参见“ 予告 ”、“ 赐告 ”。
给:授~奖状。免~处分。请~批准。
1.人称代词。我。
2.姓。
1.旧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把财物送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予。
2.敬辞,用于别人对自己的指示、光顾、答复等:~教。~顾。请即~复。
3.敬辞,指别人给的东西或好处:厚~受之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