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遗(半包围结构) 赠(左右结构)
死者生前立遗嘱将一部或全部财产赠送特定人或组织而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我国,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
3.遗漏:~忘。补~。
4.留下:~迹。~憾。不~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容。~嘱。~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赠与;送给:~之千金。
赠送:捐~。~阅。~言。~款。互~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