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吏部选授官吏的条例,又称《差注条法》。
2.指徭役赋敛。
3.犹做法。
吏部选授官吏的条例,又称《差注条法》。
《宋史·选举志四》:“吏部尚书 蔡洸 以改官、奏荐、磨勘、差注等条法,分门编类,名《吏部条法总类》。”《续资治通鉴·宋理宗宝庆三年》:“诸道检法官,照条格差法,宪司毋得妄辟。”
指徭役赋敛。
元 马致远 《汉宫秋》第一折:“你便晨挑菜,夜看瓜,春种穀,夏浇麻,情取棘针门粉壁上除了差法。”
犹做法。
元 无名氏 《争报恩》第一折:“你低着腰,把那脚抬得轻着。这等的差法,也着人教你!赤赤赤!”
方法、办法。
元.无名氏《争报恩.第一折》:「偌长的身子,则怕人看见。你低着腰把那脚抬得轻着,这等的差法,也着人教你。」赋敛、征调税赋。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一折》:「你便晨挑菜,夜看瓜,春种谷,夏浇麻,情取棘针门粉壁上除了差法。」
以两手揉物或自相揉擦。通「搓」。 【组词】:差沐
1.不相同;不相合:~得远。
2.错误:说~了。
3.缺少;欠:~点儿。还~一个人。
4.不好;不够标准:质量~。
指使、派遣。差遣、差使
受派遣去做事的人。钦差、信差
同“瘥”,〈书〉病愈
→参差
等级。尊卑之差、爱无等差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犯~。变~。军~。婚姻~。绳之以~。依~治国。
2.方法;方式:办~。用~。土~。加~。这件事没~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帖。~书。取~乎上。
4.仿效;效法:师~。~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现身说~。
6.法术:作~。斗(dòu)~。
7.姓。
8.指法国:~语。~文。
9.法拉的简称。一个电容器,充以1库电量时,电势升高1伏,电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