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职尊贵之臣。
2.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总管大臣﹑军机大臣等﹐外官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特遣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
《左传·昭公元年》:“ 和 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史记·吕太后本纪》:“ 如意 立为 赵王 后,几代太子者数矣,赖大臣争之,及 留侯 策,太子得毋废。”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大臣执政,不当收恩避怨。”
职官名。清代高级官员的官号。如:「总管大臣」、「掌卫大臣」。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各个部门的君主制国家的中央主要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