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历史上有仁爱的利他主义和利己的利他主义两种形式。前者主张把仁爱心作为道德的基础和标准,要求人们无私地去利他人◇者认为人都以追求私利作为行为的出发点,但人又有利他人的本能,使人以利他人和社会作为行为的目标,但最终的结果则使个人利益得以实现。是利己主义的另一种表现。
1.锋利;锐利(跟“钝”相对):~刃。~爪。
2.顺利;便利:不~。成败~钝。
3.利益(跟“害、弊”相对):~弊。有~。兴~除害。
4.利润或利息:暴~。薄~多销。本~两清。
5.使有利:~国~民。毫不~己,专门~人。
6.姓。
1.“五四”以前“他”兼称男性、女性以及一切事物。现代书面语里,“他”一般只用来称男性。但是在性别不明或没有区分的必要时,“他”只是泛指,不分男性和女性:从笔迹上看不出~是男的还是女的。一个人要是离开了集体,~就将一事无成。
2.人称代词。虚指(用在动词和数量词之间):睡~一觉。唱~几句。盖~三间瓦房。
3.指示代词。指别一方面或其他地方:早已~去。留作~用。
4.指示代词。另外的;其他的:~人。~乡。~日。
5.姓。
1.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预示:早霞~雨。
7.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姓。
1.公正合宜的道理;正义:道~。大~灭亲。~不容辞。
2.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演。
3.情谊:情~。忘恩负~。
4.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的:~父。~女。
5.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6.姓。
7.意义;道理:字~。定~。微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