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食菜"。
2.享用封邑的租赋。
亦作“食菜 ”。享用封邑的租赋。
《汉书·地理志下》:“ 周宣王 弟 友 ,为 周 司徒,食采於 宗周 畿内,是为 郑 。”《后汉书·冯鲂传》:“其先 魏 之支别,食菜 冯城 ,因以氏焉。”《魏书·常景传》:“窃谓公主之爵,既非食菜之君;家令之官,又无纯臣之式。” 清 陈梦雷 《解介士传》:“ 周 泰伯 入 吴 ,其子孙有 牟氏 实佐 之族,益蕃支庶,食采於 解 ,遂别为 解氏 。”
吃:~肉、应多~蔬菜。
专指吃饭:~堂、废寝忘~。
人吃的东西:肉~、面~、主~、副~、消~、丰衣足~。
(食儿)一般动物吃的东西;饲料:猪~、鸡没~儿了。
供食用或调味用的:~物、~油、~盐。
拿食物给人或牲畜吃。同「饲」。推食食人
人名用字。如汉代有郦食其。
1.摘取:~茶。
2.选取;搜集:~用。~购。~风。
3.挖取(矿藏):~矿。~油。
4.神态;精神:丰~。兴高~烈。
1.〔采邑〕也叫食邑、采地、封地。
2.中国古代卿大夫的封地。封地的租税收入,作为卿大夫的俸禄。西周时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秦汉后的采邑,只是把封地的赋税拨给受封者,作为其俸禄的“食邑”。
3.欧洲封建君主赏赐给亲信、贵族或功臣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