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余(上下结构) 义(单一结构)
1.主旨以外的意义﹑内容。
2.指字的本义之外的派生义﹑通假义。
主旨以外的意义、内容。
清 何琇 《樵香小记·卦变》:“ 来瞿塘 説《易》,纯以错综为主,是执餘义为本义矣。”
指字的本义之外的派生义、通假义。
清 阮元 《释“颂”》:“颂之训为美盛德者,餘义也;颂之训为形容者,本义也。且颂字即容字也,故《説文》‘颂,皃也’。”
1.剩下来的;多余的:~粮。
2.零数:十~人。一斤~。
3.文言人称代词。我。
4.“餘”,另见“馀”
1.公正合宜的道理;正义:道~。大~灭亲。~不容辞。
2.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演。
3.情谊:情~。忘恩负~。
4.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的:~父。~女。
5.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6.姓。
7.意义;道理:字~。定~。微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