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赐(左右结构) 官(上下结构)
1.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
2.后世指授以官职。
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
《周礼·春官·大宗伯》:“六命赐官。” 郑玄 注:“此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
后世指授以官职。
《宋史·礼志二四》:“若赐官,即赞谢再拜,并归次易其所赐服。”
王宾贤(约1600年前后在世)字 漪,号海观。江西宁都人。少负才名。文体卑弱,分划立义,卓然名家。于圣贤精理,大有发明。
1.旧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把财物送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予。
2.敬辞,用于别人对自己的指示、光顾、答复等:~教。~顾。请即~复。
3.敬辞,指别人给的东西或好处:厚~受之有愧。
1.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员。武~。做~。外交~。
2.指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公共的;公用的:~道。~厕所。
4.姓。
5.器官: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