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父母或其他尊长亲属归宁省亲|省亲拜墓。
探望父母或其他尊亲。
《新唐书·卓行传·阳城》:“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有久不省亲者乎?”《金史·章宗纪三》:“﹝ 泰和 三年二月﹞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例假。” 清 魏源 《接家书喜舍弟归自江南》诗:“晨鹊噪书至,有弟归省亲。” 郭沫若 《海涛集·跨着东海》:“ 桂 博士 同他的夫人也由 广州 到 上海 来,他们是要一同往 日本 去省亲。”
省亲是归家探望父母的礼俗。结婚后,女方要回家看望其父母就叫省亲,由于过去女方只要嫁人,就是男方的人了,所以女方回家探望家人还得得到男方的同意。
1.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是地方最大的一级行政区域,直属中央。省下设若干市、县。
2.指省会:进~开会。
3.减免;节约。与“费”相对:~一道工序。~钱。
4.简略:~称。~写。
5.古官署名:尚书~。中书~。
1.检查自己的思想行为:反~。
2.觉悟;明白:~悟。昏迷不~。
3.探望;问候(多指对长辈、亲属):~亲。
1.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婚姻:~事。
3.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家”读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