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言。对无正当职业而以乞讨或偷窃为生的年轻游民的蔑称。
2.用作詈词或昵称。
1.方言。对无正当职业而以乞讨或偷窃为生的年轻游民的蔑称。@@@@@2.用作詈词或昵称。
瞿秋白 《乱弹·水陆道场》:“撞不好,还是一个‘马路巡阅使’的小瘪三。” 茅盾 《子夜》十六:“马路上的小瘪三,饭可以不吃,香烟屁股一定要抽。”
用作詈词或昵称。
1.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雨。矮~。短~精悍。
2.范围窄,程度浅,性质不重要:~事。~节。~题大作。~打~闹。
3.时间短:~坐。~住。
4.年幼小,排行最末:~孩。
5.谦辞:~弟。~可。~人(a.谦称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儿)。
6.妾:~房。
物体表面凹下去;不饱满:干~。~谷。没牙~嘴儿。车带~了。乒乓球~了。
上海人称城市中无正当职业而以乞讨或偷窃为生的游民为瘪三。
1.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
2.表示多数或多次:~思。~缄其口。
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