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赃(左右结构) 私(左右结构)
1.贪污营私。
贪污营私。
《南齐书·王奂传》:“ 安定郡蛮 先在郡赃私, 兴祖 既知其取与,即牒启, 奂 不问。”《旧唐书·酷吏传下·敬羽》:“太子少傅、宗正卿、 郑国公 李遵 ,为宗子通事舍人 李若冰 告其赃私,詔 羽 按之。”《初刻拍案惊奇》卷九:“臺諫官员,看见同僉富贵豪宕,上本参论他赃私。”《清史稿·简仪亲王德沛传》:“御史 朱续晫 劾 福建 巡抚 王士任 赃私,上疑不实,命 续晫 会鞫。”
贪污受贿或偷盗所得的财物: 追~。 退~。
1.属于个人的或为了个人的(跟“公”相对):~事。~信。~有。
2.自私(跟“公”相对):~心。大公无~。
3.暗地里;私下:~访。窃窃~语。
4.秘密而不合法的:~货。~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