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罪的律文。
本义为犯法的行为,引申为“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刑罚”、“苦难,痛苦”。
1.作恶或犯法的行为:犯~。
2.过失;错误:此天之亡我,非战之~也。——《史记》。
3.苦难;祸殃:受~;~殃。
4.刑罚:墨~五百,劓~五百…杀~五百。——《汉书·刑法志》。
5.归罪于:禹、汤~己,其兴也悖焉。——《左传·庄公十一年》。
6.惩罚;治罪:过不~,无功受赏,虽亡不变亦可乎?——《韩非子·五蠹》
1.字;语言的书面形式:甲骨~。英~。
2.文章:散~。议论~。
3.文言:半~半白。
4.指文科:~理分科。
5.非军事的。与“武”相对:~职。~武双全。
6.柔和;不猛烈:~弱。~火。
7.旧指礼节、仪式等:繁~缛节。
8.指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9.在身上、脸上刺画花纹或字:~身。~双颊。
10.文饰;掩饰:~过饰非。
11.⑪量词。用于旧时的铜钱:一~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