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兼(上下结构) 政(左右结构)
1.兼治政事。旧指士人为官。
兼治政事。旧指士人为官。
晋 袁宏 《后汉纪·灵帝纪论》:“古之为士,将以兼政。可则进,不可则止,量分受官,分极则身退矣。”
1.把两份并在一起;加倍:~旬(二十天)。~程。
2.所具有的或所涉及的不只一方面:~职。~听则明,偏信则暗。
1.政治:~纲。~工人员。
2.政府:党~军民。
3.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邮~。
4.指家庭或团体的事务:家~。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