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指最上至深的妙理。也称第一义谛﹑真谛﹑胜义谛。与世谛﹑俗谛或世俗谛对称。
2.泛指最为重要的道理。
佛教语。指最上至深的妙理。也称第一义谛、真谛、胜义谛。与世谛、俗谛或世俗谛对称。
《大乘入楞伽经·集一切佛法品》:“第一义者是圣乐处因言而入,非即是言。第一义者是圣智内自证境,非言语分别智境。言语分别不能显示。”《坛经·付嘱品》:“能善分别相,第一义不动。但作如此见,即是真如用。” 唐 杜甫 《谒文公上方》诗:“愿闻第一义,迴向心地初。”
泛指最为重要的道理。
明 罗洪先 《论学书》:“力行是 孔 门第一义。” 鲁迅 《热风·随感录三十五》:“我有一位朋友说得好:‘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
最初、最重要的事理。佛教上指深奥而无出其右的妙理。为圣者所觉悟的真实。参见「二谛」条。
《中论.卷四》:「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盘。」
1.次序:次~ 。等~。
2.前缀。表示次序:~一。~二。
3.科第。科举时代称考中(zhòng)叫及第,没有考中 叫落第。
4.旧时官僚和贵族的大宅子:府~。宅~。
5.文言连词。但是。
1.最小的正整数。见〖数字〗。
2.表示同一:咱们是~家人。你们~路走。这不是~码事。
3.表示另一:番茄~名西红柿。
4.表示整个;全:~冬。~生。~路平安。~屋子人。~身的汗。
5.表示专一:~心~意。
6.表示动作是一次,或表示动作是短暂的,或表示动作是试试的。a)用在重叠的动词(多为单音)中间:歇~歇。笑~笑。让我闻~闻。b)用在动词之后,动量词之前:笑~声。看~眼。让我们商量~下。
7.用在动词或动量词前面,表示先做某个动作(下文说明动作结果):~跳跳了过去。~脚把它踢开。他在旁边~站,再也不说什么。
8.与“就”配合,表示两个动作紧接着发生:~请就来。~说就明白了。
9.一旦;一经:~失足成千古恨。
10.“一”字单用或在一词一句末尾念阴平,如“十一、一一得一”,在去声字前念阳平,如“一半、一共”,在阴平、阳平、上声字前念去声,如“一天、一年、一点”。本词典为简便起见,条目中的“一”字,都注阴平。
11.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见〖工尺〗。
1.公正合宜的道理;正义:道~。大~灭亲。~不容辞。
2.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演。
3.情谊:情~。忘恩负~。
4.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的:~父。~女。
5.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6.姓。
7.意义;道理:字~。定~。微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