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供(左右结构) 认(左右结构)
(动)被告人承认所做的事情:~不讳。[近]招认。
法律用语。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鞫》:“取兇犯口供讫,又将干证唤问……皆供认不讳。” 巴金 《家》十:“据说捉到了两个兵士,供认是那天动手打学生的人。” 艾青 《在浪尖上》诗:“拷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逼他供认自己是‘纵火犯’。”
泛指承认。
萧乾 《栗子·忧郁者的自白》:“当我闭上眼,默忆一生中所遇到的人物时,我得供认,狰狞如判官的面孔占去多半。”
供认,指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
1.把祭品陈列在祖先、神佛的像或牌位前以示敬奉:案上~着水果。
2.旧时祭祖先或求神拜 佛用的祭品:上~。
3.受审者口述案情。也指叙述案情的话或文字:~认。口~。
供给(jǐ);提供东西或条件给需要的人应用:~应。~参考。这间房子~厂长午间休息。
1.认识;分辨:~字。~清是非。自己的东西,自己来~。
2.跟本来没有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了一门亲。~老师。
3.表示同意;承认:公~。否~。~可。~输。~错儿。
4.认吃亏(后面要带“了”):你不用管,这事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