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定(上下结构) 拟(左右结构)
1.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人命上》:“按律例定拟,连人解审。” 清 江藩 《汉学师承记·王兰皋先生》:“又命讯 湖南 永明县 贿买武童及 长沙 勒买常平仓穀二案,分别定拟奏闻,奉旨允行。”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凡审讞内府所属人犯,罪在杖一百以下者,本司依律议结,杖以上者,皆移送刑部定拟。”
1.平静;稳定:立~。坐~。心神不~。
2.固定;使固定:~影。~睛。手表坏了,表针~住不动了。
3.决定;使确定:商~。~计划。开会时间~在明天上午。
4.已经确定的;不改变的:~理。~论。~局。
5.规定的:~量。~时。~期。
6.约定:~酒席。
7.必定;一定:~可取得胜利。
8.姓。
1.起草;设计:~稿。~方案。
2.打算:~采纳。
3.模仿: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