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永(单一结构) 佃(左右结构) 权(左右结构)
1.旧法律名词。又叫田面权。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或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低价出卖,依约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进行耕作的权利。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
指一方支付租金,而于他人土地上为永久耕作或牧畜的权利。
彭湃 《海丰农民运动》:“在未减租及未得到永佃权以前,农民对于农业的改良,只有为地主行孝耳。”
1.水长:江之~矣。
2.副词。久远;永远:~不掉队。
1.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
2.姓。
1.耕种田地。
2.同“畋”,打猎。
1.秤锤。
2.权衡:~其轻重。
3.权力:当~。有职有~。掌握大~。生杀予夺之~。
4.权利:人~。公民~。选举~。发言~。
5.有利的形势:主动~。制空~。
6.权变;权宜:~诈。~谋。通~达变。
7.权且;姑且:~充。死马~当活马医。
8.又同“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