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散权力。
分散权力。
《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 卓 ( 董卓 )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 唐 李观 《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 陶菊隐 《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 袁 ( 袁世凯 )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
政府中不同性质的统治权功能的分离,称为「分权」。如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分由不同的、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
1.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4.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辨别:区~。~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3.料想:“自~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1.秤锤。
2.权衡:~其轻重。
3.权力:当~。有职有~。掌握大~。生杀予夺之~。
4.权利:人~。公民~。选举~。发言~。
5.有利的形势:主动~。制空~。
6.权变;权宜:~诈。~谋。通~达变。
7.权且;姑且:~充。死马~当活马医。
8.又同“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