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摊派征收。
摊派征收。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九》:“盖各里派徵钱粮,譬如本户该徵白银十两,但纳串二三两与粮里,收去银三四两,则粮里絶不敢至其家催办矣。”《清会典事例·户部·计屯贴运》:“赤军四百八十名,按名派徵运费银一两三钱三分。”
1.指立场、见解或作风、习气相同的一些人:党~。学~。宗~。乐观~。
2.作风或风度:气~。~头。
3.有派头儿;有风度:小王穿上这身衣服真够~的。
4.a)用于派别:两~学者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b)用于景色、气象、声音、语言等(前面用“一”字):好一~北国风光。一~新气象。一~胡言。
5.江河的支流,泛指分支。
6.分配;派遣;委派;安排:分~。调(diào)~。~人送去。~用场。
7.摊派:~粮~款。
8.指摘(别人过失):~不是。
9.一种带馅儿的西式点心:苹果~。巧克力~。[英pie]
1.走远路(多指军队):~途。长~。
2.征讨:出~。南~北战。
3.政府召集人民服务:~兵。应~入伍。
4.征收:~税。
5.征用:~地。
6.征求:~稿。~文。
7.证明;证验:文献足~。信而有~。有实物可~。
8.表露出来的迹象;现象:~候。象~。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