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秉(单一结构) 臬(上下结构)
1.谓执掌刑法。
谓执掌刑法。
清 尹会一 《与方观察书》:“顷闻秉臬 京畿 ,深喜俊杰大用。” 清 袁枚 《随园诗话补遗》卷五:“ 尹三公子 秉臬 楚南 时曾寄诗。”
1.拿着;握着:~笔。~烛。
2.掌握;主持:~政。
3.古代容量单位,合16斛。
4.姓。
1.射箭的目标;靶子。
2.古代测日影的标杆。
3.法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