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处死刑。
判处死刑。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崔猛》:“官疑 申 ,捕治之。横被残梏,踝骨皆见,卒无词。积年餘,不堪刑,诬服,论辟。”
论辟,是汉语词汇,拼音是lùn pì,释义为判处死刑。
1.分析和说明道理:评~。议~。
2.分析和说明道理的言论、文章或理论:舆~。社~。历史唯物~。
3.评定;看待:~罪。相提并~。
4.介词。按照:~堆卖。~件计工。
〔论语〕儒家经典之一。孔子弟子编纂的有关孔子言行的记录。共二十篇。内容有孔子谈话、答弟子问和弟子间的谈话,涉及政治、经济、教育、道德和哲学等,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资料。宋代把它和《大学》《中庸》《孟子》合为《四书》。
1.君主:复~。
2.姓。
3.排除:~邪。
4.同“避”。
5.帝王召见并授予官职:~举(征召和荐举)。
[辟头](pītóu)同“劈头”。
1.透彻:精~。透~。
2.驳斥或排除(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谣。~邪说。
3.法律;法:大~(古代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