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以私意曲解法律贪赃枉法|枉法徇情|岂可因私枉法。
谓歪曲和破坏法律。
《商君书·定分》:“天下之吏民虽有贤良辨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史记·滑稽列传》:“又恐受賕枉法,为姦触大罪,身死而家灭。” 唐 白居易 《重赋》:“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红楼梦》第四回:“ 雨村 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 郑观应 《盛世危言·廉俸》:“若復有罔上营私受贿枉法者,按法重绳之。”
枉法,拼音wǎng fǎ,是指执法的人曲解和破坏法律。
1.弯曲:矫~过正。
2.使歪曲:贪赃~法。
3.受屈:冤~。屈~。
4.副词。徒然;白白地:~费心机。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犯~。变~。军~。婚姻~。绳之以~。依~治国。
2.方法;方式:办~。用~。土~。加~。这件事没~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帖。~书。取~乎上。
4.仿效;效法:师~。~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现身说~。
6.法术:作~。斗(dòu)~。
7.姓。
8.指法国:~语。~文。
9.法拉的简称。一个电容器,充以1库电量时,电势升高1伏,电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