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理(左右结构) 迹(半包围结构)
1.亦作"理绩"。
2.政绩。
亦作“理绩 ”。政绩。
唐 张九龄 《故襄州刺史靳公遗爱铭》序:“以理跡尤异,廉使上达,天子嘉之。” 宋 范仲淹 《与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 约 为通判,备见操守。后来累次为郡,皆有理绩。”
1.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木~。肌~。条~。
2.道理;事理:合~。~屈。~当如此。
3.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
4.管理;办理:处~。~财。当家~事。
5.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
6.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式):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
7.姓。
1.留下的印子;痕迹:足~。血~。笔~。踪~。
2.前人遗留的事物(主要指建筑或器物):古~。陈~。事~。史~。
3.形迹:~近违抗(行动近乎违背、抗拒上级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