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三(单一结构) 狱(左中右结构)
1.三宗刑狱案件。
2.由大理寺(廷尉)﹑都官(刑部)﹑御史台共同审理的狱案。
三宗刑狱案件。
《后汉书·桓帝纪赞》:“政移五倖,刑淫三狱。” 李贤 注:“三狱谓 李固 、 杜乔 ; 李云 、 杜众 ; 成瑨 、 刘质 也。”按,此六人皆以直谏或遭谮下狱死或弃市。
由大理寺(廷尉)、都官(刑部)、御史台共同审理的狱案。
《陈书·宣帝纪》:“其军国兴造、徵发、选序、三狱等事,前须详断,然后启闻。”
《屈辞体研究》是湖南人民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黄凤显。
1.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
2.表示多数或多次:~思。~缄其口。
3.姓。
1.监禁犯人的地方:监~。
2.官司;罪案:冤~。~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