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官名。司徒的属官﹐为司徒的副贰。见《周礼.地官.小司徒》。参见"五大夫"。
周 官名。司徒的属官,为司徒的副贰。见《周礼·地官·小司徒》。参见“五大夫 ”。
是大司徒的副贰,协助大司徒治政,并掌理民众九比之数以及其征役、祭祀、饮食、丧纪等事务。
典出〔周礼〕。〔周礼.地官.小司徒〕云:「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中学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郑司农〔注〕云:「九比,谓九夫为井。」郑玄〔注〕云:「稽,犹考也。夫家,犹言男女也。九比者,冢宰职出九赋者之人数也。贵,谓为卿、大夫。贱,谓占会贩卖者。废疾,谓癃病也。施,当为『弛』。」
1.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雨。矮~。短~精悍。
2.范围窄,程度浅,性质不重要:~事。~节。~题大作。~打~闹。
3.时间短:~坐。~住。
4.年幼小,排行最末:~孩。
5.谦辞:~弟。~可。~人(a.谦称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儿)。
6.妾:~房。
1.主持;操作;经营:~机。~炉。各~其事。
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外交部礼宾~。
3.姓。
1.步行:~步。~涉。
2.空:~手。
3.白白地:~然。~劳无益。
4.只;仅仅:家~四壁。
5.从事学习的人:~弟。~工。学~。师~。
6.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信~。教~。党~。
7.人(多指坏人):匪~。暴~。赌~。叛~。
8.剥夺犯人自由的刑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