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罪,读音dài zuì,汉语词语,基本意思为官吏供职的谦辞。
1.对待:优~。以礼相~。~人和气。
2.招待:~客。
3.等待:~业。严阵以~。有~改进。
4.需要:自不~言。
5.要;打算:~说不说。~要上前招呼,又怕认错了人。
停留:~一会儿再走。也作呆。
本义为犯法的行为,引申为“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刑罚”、“苦难,痛苦”。
1.作恶或犯法的行为:犯~。
2.过失;错误:此天之亡我,非战之~也。——《史记》。
3.苦难;祸殃:受~;~殃。
4.刑罚:墨~五百,劓~五百…杀~五百。——《汉书·刑法志》。
5.归罪于:禹、汤~己,其兴也悖焉。——《左传·庄公十一年》。
6.惩罚;治罪:过不~,无功受赏,虽亡不变亦可乎?——《韩非子·五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