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夺(上下结构) 却(左右结构)
1.亦作"夺却"。
2.夺去;占去。
亦作“夺却 ”。夺去;占去。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铨曹》:“醖署丞等三官,皆流外之职,已被士人夺却。” 五代 和凝 《解红》词:“两箇瑶池小仙子,此时夺却《柘枝》名。” 宋 朱熹 《答吕子约书》:“年来觉得日前为学,不得要领,自做身主不起,反为文字夺却精神。”
见“夺却 ”。
夺去;占去。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酝署丞等三官,皆流外之职,已被士人夺却。”
1.强取;抢:掠~。巧取豪~。从歹徒手里~过凶器。强词~理。
2.争先取到:~冠。~红旗。
3.胜过;压倒:巧~天工。先声~人。
4.使失去:剥~。褫~。
5.失去:勿~农时。
6.作决定:定~。裁~。
7.(文字)脱漏:讹~。
1.后退:退~。~步。
2.使退却:~敌。
3.推辞;拒绝:推~。~之不恭。盛情难~。
4.去;掉:冷~。忘~。失~信心。
5.姓。
6.表示转折,比“倒、可”的语气略轻:有许多话要说,一时~说不出来。文章虽短~很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