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兼(上下结构) 采(上下结构)
1.谓同时向多方面采取。
谓同时向多方面采取。
南朝 宋 裴松之 《上三国志注表》:“繢事以众色成文,蜜蠭以兼采为味。” 南朝 梁 任昉 《为萧扬州荐士表》:“非取製於一狐,谅求味於兼采。”
1.把两份并在一起;加倍:~旬(二十天)。~程。
2.所具有的或所涉及的不只一方面:~职。~听则明,偏信则暗。
1.摘取:~茶。
2.选取;搜集:~用。~购。~风。
3.挖取(矿藏):~矿。~油。
4.神态;精神:丰~。兴高~烈。
1.〔采邑〕也叫食邑、采地、封地。
2.中国古代卿大夫的封地。封地的租税收入,作为卿大夫的俸禄。西周时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秦汉后的采邑,只是把封地的赋税拨给受封者,作为其俸禄的“食邑”。
3.欧洲封建君主赏赐给亲信、贵族或功臣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