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故(左右结构) 杀(上下结构)
故意杀害(区别于‘误杀’)。
法律用语。谓故意杀害。与“误杀”相对。
唐 白居易 《论姚文秀打杀妻状》:“据刑部及大理寺所断,准律非因鬭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元史·刑法志四》:“诸故杀无罪子孙以诬赖仇人者,以故杀常人论。”《老残游记》第十六回:“既杀公公,总是个凌迟!你又何必坐成个故杀呢?”
法律上指故意杀人。
如:「虽然他辩称是自卫,但经过现场研判,法官仍判定他犯故杀之罪。」
故杀,谓故意出入人罪;故意杀害,与“误杀”相对。
1.事情;事故:细~。变~。
2.缘故;原因:无~缺勤。不知何~。
3.故意;有意:~作镇静。明知~犯。
4.所以;因此:因大雨,~未如期起程。
5.姓。
6.原来的;从前的;旧的:~址。~乡。依然~我。
7.朋友;友情:亲~。沾亲带~。
8.(人)死亡:病~。染病身~。父母早~。
1.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生。~敌。~鸡取卵。~一儆百。
2.战斗,搏斗:~出重围。
3.消减:~风景。
4.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了眼睛。
5.收束:~价。~尾。
6.用在动词后,表示程度深:笑~人。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