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沽(左右结构) 誉(上下结构)
1.犹沽名。
犹沽名。
唐 白居易 《与元九书》:“不相与者号为沽誉,号为詆訐,号为訕谤。”《醒世恒言·三孝廉让产立高名》:“吾等适纔分处,甚得中庸之道;若再推逊,便是矫情沽誉了。” 郑观应 《盛世危言·吏治下》:“此諭亦使抚臣两司观之,且諭羣臣尽力摒除科甲因循、委靡、沽誉诸陋习。”参见“ 沽名 ”。
1.买:~酒。
2.卖:待价而~。
3.天津的别称。
1.名誉:荣~。~满全国。
2.称赞:毁~。~不绝口。
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