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又称智障。谓以法执为主的烦恼障碍。为二障(另一为烦恼障)之一。
佛教语。又称智障。谓以法执为主的烦恼障碍。为二障(另一为烦恼障)之一。
《成唯识论》卷九:“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参见“ 法执 ”。
1.处所:场~。住~。各得其~。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指挥~。招待~。
4.a)用于房屋:这~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医院。两~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认识的人。大家~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能。闻~未闻。
智慧。通「智」。 【组词】:知能、知者乐水
智慧。通「智」。知能、知者乐水
1.阻挡;遮掩:~碍。~蔽。
2.用来遮挡、阻隔的东西:风~。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