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捉住(犯罪的人):~逃犯|三名歹徒均~。
捉住。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即将本犯拿获,严审究报,以便按律治罪。” 廖仲恺 《通缉陈廉伯陈恭受电》:“务将 陈廉伯 、 陈恭受 拿获归案究办。”
拿获,指捉住;擒获。
1.用手或用其他方式抓住、搬动(东西):他手里~着一把扇子。把这些东西~走。
2.用强力取;捉:~下敌人的碉堡。~住一个小偷。凭他多年的教学经验,这门课他~得下来。
3.掌握:~权。~事。这事儿你~得稳吗?
4.刁难;要挟:这件事谁都干得了,你~不住人。
5.装出;故意做出:~架子。~腔作势。
6.领取;得到:~工资。~一等奖。
7.强烈的作用使物体变坏:这块木头让药水~白了。碱搁得太多,把馒头~黄了。
8.引进所凭借的工具、材料、方法等,意思跟“用”相同:~尺量。~眼睛看。~事实证明。
9.引进所处置或所关涉的对象:别~我开玩笑。
1.捉住;擒住:捕~。俘~。
2.得到;获得:~胜。~利。~奖。~罪。~救。不劳而~。
3.收割: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