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做事)采用正确方法,找到窍门:教学~|管理不~。
获得正确的方法或找到窍门。
《国语·鲁语上》:“吾过而 里革 匡我,不亦善乎!是良罟也,为我得法。” 南朝 梁 庾元威 《论书》:“一者学书得法,二者作字得体,三者轻重得宜。” 金 王若虚 《诗话下》:“ 山谷 自谓得法于 少陵 而不许于 东坡 。”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馄饨方》:“公家製餛飩得法,常苦宾朋需索。” 王西彦 《古屋》第一部二:“大概是由于保养得法,初次和他见面的人会少估他十岁。”
指境遇顺利。
鲁迅 《书信集·致许寿裳》:“ 语堂 亦不甚得法,自云与校长甚密,而据我看去,殊不尽然,被疑之迹昭著。”
得法,汉语词语,指采用正确的方法,找到窍门。
1.得到(跟“失”相对):取~。~益。不入虎穴,焉~虎子。这件事办成了你也会~些好处。
2.演算产生结果:二三~六。五减一~四。
3.适合:~用。~体。
4.得意:自~。
5.完成:饭~了。衣服还没有做~。
6.用于结束谈话的时候,表示同意或禁止:~,就这么办。~了,别说了。
7.用于情况不如人意的时候,表示无可奈何:~,这一张又画坏了!
8.助动词。用在别的动词前,表示许可(多见于法令和公文):这笔钱非经批准不~擅自动用。
9.用在别的动词前,表示可能这样(多用于否定式):水渠昨天刚动手挖,没有三天不~完。
用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已经完成(多见于早期白话):出~门来。
1.助动词。需要:这个工程~三个月才能完。修这座水库~多少人力?
2.“得”的否定是“无须”或“不用”,不说“不得”。
3.助动词。表示揣测的必然:快下大雨了,要不快走,就~挨淋。
4.舒服;满意:这个沙发坐着真~。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犯~。变~。军~。婚姻~。绳之以~。依~治国。
2.方法;方式:办~。用~。土~。加~。这件事没~儿办。
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帖。~书。取~乎上。
4.仿效;效法:师~。~其遗志。
5.佛教的道理:佛~。现身说~。
6.法术:作~。斗(dòu)~。
7.姓。
8.指法国:~语。~文。
9.法拉的简称。一个电容器,充以1库电量时,电势升高1伏,电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