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例(左中右结构) 案(上下结构)
1.成例,旧例。
2.典型案件。
成例,旧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那查例案最是混帐的事:你打点得到的,他便引这条例;打点不到,他又引那条例,那里有一定的呢。”
典型案件。
郑观应 《盛世危言·考试上》:“一考经史,以覘学识;二策时事,以徵抱负;三判例案,以观吏治。”
例为颁定之成例,案为已成之旧案,合而称之曰例案。
1.用来说明情况的或可作依据的事物:举~。援~。
2.规则:条~。
3.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
1.古代端食物用的木托盘:举~齐眉。
2.长条的桌子:书~。
3.架起来用作台面的长木板:~板。
4.事件。特指涉及法律的事件:惨~。破~。
5.公务中的书面材料:有~可查。
6.书面的计划、建议或决定:草~。决议~。
7.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