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诿(左右结构) 罪(上下结构)
1.把罪责推给别人。
把罪责推给别人。
宋 陆游 《上殿札子》:“凡嫁祸本人諉罪僮奴者,皆有司为之道地也。”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二:“吾不以得失动心,而更諉罪它人,则其人更无出头之日矣。”
推卸(责任、过错等):推~。~过。
本义为犯法的行为,引申为“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刑罚”、“苦难,痛苦”。
1.作恶或犯法的行为:犯~。
2.过失;错误:此天之亡我,非战之~也。——《史记》。
3.苦难;祸殃:受~;~殃。
4.刑罚:墨~五百,劓~五百…杀~五百。——《汉书·刑法志》。
5.归罪于:禹、汤~己,其兴也悖焉。——《左传·庄公十一年》。
6.惩罚;治罪:过不~,无功受赏,虽亡不变亦可乎?——《韩非子·五蠹》